工训中心实习仪器、设备管理办法
中心的设备、仪器是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物质条件。为了加强和提高设备、仪器管理和使用水平,保证教学和科研等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1、中心下属各单位所有设备、仪器均属学校财产,纳入中心统一管理、统一调配。
2、凡属教学专用仪器、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管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,原始技术资料齐全、完好。
3、为完善对设备、仪器的管理,资料室统一保管全中心各种设备、仪器的说明书、有关图纸及文件资料,以便查阅。
4、设备、仪器使用人一定要熟悉所使用设备、仪器的使用方法、特点及状况、并 负有保养职责。
5、向学生发放或收回仪器、设备前,必须进行质量检查。如有质量问题,要及时 维护并查明质量事故的原因。
6、精心维护仪器、设备,做到无灰尘、无油污、无锈蚀、无霉斑。
7、建立定期测试精度管制,以定期校验仪器、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指标,保持仪器 和设备的良好状态。
8、为确保仪器、设备的安全,教学使用的仪器和设备不经允许一律不得向个人和 企业外借。
9、中心所有设备、仪器因非正常使用所导致的事故,应按如下步骤处理:
① 关闭电源,保持现场原状,及时报告上一级负责人直至中心主管设备负责人。
② 责任人书面向上级说明事故经过。
③ 中心主管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讨论决定修复意见及其他意见,责成有关人员付诸执行,事故经过及维修记录一并存入该设备档案。
10、设备、仪器的维修恢复的经济责任:
① 各种设备、仪器在教学条件下正常损坏,经责任分析后均由中心负责。
② 属于员工不负责任操作失误造成的设备、仪器损坏,本人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。